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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
发布时间:2025-08-01 浏览次数:65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是由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 校、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下同)牵头, 联合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的,跨区域汇聚产教资 源,能够有效促进产教布局高度匹配、服务高效对接、支撑全行业发展的产教融 合新型组织形态。 

  一、建设单位 

  共同体建设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求如下: 

  (一)牵头单位 

  共同体由一家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联合一所高水平高等学校、一所职业 学校牵头建设,发挥各建设主体作用,推动产教全要素融合。牵头企业应在所属 行业有重要影响力和话语权,能够统筹行业产业资源,并在共同体内切实起到统 筹、牵头作用,鼓励中央管理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等牵头组 建。牵头高水平高等学校的优势学科应与共同体行业领域相符,有明确的科技攻 关方向和团队,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牵头职业学校的特色专业(群) 应与共同体行业领域相符,人才培养质量高,设有独立的社会培训机构或继续教 育机构,广泛开展各类培训。 

  (二)参与单位 

  根据产业链上下游分布和教育资源布局,跨区域广泛吸收相关行业组织、学 校(含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单位参与建设。共 同体参与单位要主动开放资源、对接需求,积极承担建设任务,实质性参与共同 体建设。 

  二、建设任务 

(一)建立健全实体化运行机制。

  共同体要建立领导小组(理事会或董事会), 商定建设方案,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召开成立大会,审议通过共同体章程。 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等,明晰责权分配,保障各方权益。要配备数量 充足、结构合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构建产教供需对接机制。

  共同体每年要组织工作专班,通过政策研究、 调查问卷、走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行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情 况等方面的调研,并于每年第一季度期间完成行业发展分析报告(模版见附件1)、 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模版见附件2)和行业人才供需清单、技术供需清单(模 版见附件3)的编制与发布,指导相关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工作,促进产教 供需高效对接。 

  (三)联合开展人才培养。

  共同体要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置于首要位置,深 入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依据产业链分工对人才的要 求,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实施现场工程师专 项培养计划,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共同体内实行校企师资互兼互聘,共建共 享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共同体内企业招工要向共同体内学校倾斜,加大 实习和就业岗位供给。共同体内学校要开放培训机构和继续教育机构,面向行业 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支持共同体内高水平高等学校招 收具有工作经历的共同体内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一线优秀职工,攻读本科、专 业学位研究生,提升学历层次。

   (四)协同开展技术攻关。

  共同体要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校企联合打造 科研攻关团队,深入生产一线,瞄准产业需求,调研征集企业实际面临的生产性 和技术性难题,校企系统解决问题。支持职业学校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中发挥“中 试车间”的作用。共同体建设单位要加大经费投入,共建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 用协同创新平台和重点实验室等,产出一批前沿领域的创新成果,服务行业企业 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提升服务水平。

   (五)有组织开发教学资源。

  共同体要组建高水平教科研队伍,对标产业实 际和发展需要,结合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技术攻关实际,将产业应用的工艺、 技术融入教学实践,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能力项目;发挥学校专业优势和企 业的技术优势,跟踪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研制优质教学装备 并推广应用。 

  (六)强化支持保障力度。

  共同体各建设单位要制定支持共同体建设的专项 政策,保障和促进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内企业要发挥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把共 同体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考核。共同体内学校要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深 度融合,为共同体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共同体每年第一季度期间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总 结报告(模版见附件4),分别上传管理平台(网址:http://zj.chinaafse.cn/,下 同)。 

  三、监测指标 

  (一)全方位整合产教资源,重点考核共同体建设单位优质多元以及跨省域 分布情况。

   (二)构建产教供需对接机制,重点考核行业发展分析报告、行业人才需求 预测报告、人才供需清单和技术供需清单编制发布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客观、全 面。

   (三)联合开展人才培养,重点考核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学徒制培养学生 规模,校企师资互聘情况,共同体内企业接受共同体内学校毕业生就业人数以及 培养人才在本行业内就业人数;职业学校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 培训和继续教育规模;共同体内普通高校录取共同体内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一 线在职员工就读本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 

  (四)协同开展技术攻关,重点考核共同体内资金投入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情况;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项目数,取得的技术创新成 果情况,技术供需清单的承接完成数。 

  (五)有组织开发教学资源,重点考核校企结合生产实践、人才培养和技术 服务实际,联合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能力项目数量,教学装备研制及推广情 况。 

  (六)强化支持保障力度,重点考核共同体建设单位专项支持政策制定情况。 四、工作流程 各共同体根据工作要求和筹备情况,由牵头企业负责统筹产教资源,在管理 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并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模块填写信息数据、上传相关 佐证材料,形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书》(详见附件5),加盖各牵头单 位和推荐省份(可选牵头企业或牵头高水平高等学校或牵头职业学校所在省份) 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通过管理平台上传,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 至教育部(职成司)。中央管理企业集团总部注册填报的,可联系教育部职业教 育与成人教育司(010-66097867)直报。 

  五、时间安排 

  共同体注册填报时间:2023年7月30日-10月31日,2024年起每年的1 月1日-10月31日。 

  共同体绩效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起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

   附件: 1.行业发展分析报告(提纲) 2.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提纲) 3.行业人才供需清单、技术供需清单(模版) 4.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年度总结报告(提纲)5.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书

电话:400—867—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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